喝酒的理由千千万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但是任何借口
都不是你酒驾的理由
酒后驾车害人害己
蜀黍一再强调
饮酒一分醉驾车十分险
但依然有人无视法律
抱着侥幸心理铤而走险
为进一步净化交通秩序、维护道路交通安全,坚决遏制酒驾醉驾违法多发势头,吕梁方山交警结合当前“春季守护行动”专项行动,始终以零容忍态度和常态化态势,严查重处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,全面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。下面,曝光近期以身试法的酒醉驾人员一起来看看都有谁?
案例一:2023年3月9日22时41分,方山交警大队积翠中队在辖区开展酒醉驾整治时,查获郭某照(身份证号码1423301968*****116)酒后无证驾驶正三轮摩托车行驶,后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60mg/100mL。郭某照已构成无证驾驶机动车及饮酒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,方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依法对其采取行政处罚。
案例二:2023年3月11日21时41分,方山交警大队马坊中队在辖区开展酒醉驾整治时,查获马某桃(身份证号码:1423301994*****977)准驾车型C1,驾驶晋AS**3的小型汽车行驶,后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44mg/100mL,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。方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依法对其进行罚款1000元,驾驶证记12分,暂扣6个月的行政处罚。
案例三:2023年3月22日23时14分,方山县交警大队北武当中队在辖区乡村线300公里10米处开展酒醉驾整治时,查获邓某(身份证号码:5110281990*****21X)准驾车型C1,驾驶川KU**29的小型汽车行驶,后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78mg/100mL。邓某已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,方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依法对其进行罚款1000元,驾驶证记12分,暂扣6个月的行政处罚。
案例四:2023年3月25日21时46分,方山交警大队大武中队在大武辖区进行酒醉驾整治时,查获李某平(身份证号码:1423021987*****71X)准驾车型A2,驾驶晋JQ**81的小型汽车行驶,后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29mg/100mL,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。方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依法对其进行罚款1000元,驾驶证记12分,暂扣6个月的行政处罚。
案例五:2023年3月30日21时19分,方山交警大队大武中队在大武辖区进行酒醉驾整治时,查获赵某洪(身份证号码1423301979*****218)准驾车型C1,驾驶晋JT**25的小型汽车行驶,后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57mg/100mL。赵某洪已构成饮酒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,方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依法对其进行罚款1000元,驾驶证记12分,暂扣6个月的行政处罚。
案例六:2023年3月30日21时58分,方山交警大队北武当分队在辖区乡村线300公里10米处开展酒醉驾整治时,查获刘*勇(身份证号码1423301967*****113)准驾车型A2,驾驶晋JC**75的小型汽车行驶,后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34.6mg/100mL。刘某勇已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,方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依法对其进行罚款1000元,驾驶证记12分,暂扣6个月的行政处罚。
酒后驾驶的危害:
1.触觉能力降低:饮酒后驾车,因酒精麻醉作用,人的手、脚触觉较平时降低,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、刹车及方向盘。
2.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:饮酒后,人对光、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,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。
3.视觉障碍: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.3%。就会导致视力降低,在这种情况下,人已经不具备驾驶能力。如果酒精含量超过0.8%。,驾驶员的视野就会缩小。至于醉酒的驾驶员,甚至只能感觉到周围环境的很小一部分。
4.精神亢奋:酒精刺激下,人有时会过高估计自己,对周围人劝告常不予理睬,往往做出力不从心的事。
5.疲劳:饮酒后易困倦,表现为驾车行驶不规律、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行为。
在此,吕梁交警请广大驾驶人朋友自觉抵制酒驾醉驾行为,坚持做到“开车不喝酒,喝酒不开车”;乘车人要主动劝阻酒驾醉驾行为,坚决不乘坐酒驾醉驾车辆,严防因一时之便而发生意外,给个人和家庭带来无法弥补的伤害!
山西吕梁交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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