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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〈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山西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、委员任命和宪法宣誓程序的决定〉的决定》已由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5月26日通过,现予公布,自公布之日起废止。
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5月2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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